
(1)符合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》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的比例达到60% 以上;创投企业属于“鼓励类行业”范围,需向海南省发改委申请备案。
(2)企业需要满足实质性运营条件(生产经营、人员、账务、资产),是否满足条件以主管税务机关上门核查及访谈后的评判为准。
(3)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自行享受15%税收优惠, 税务机关会在年度汇算清缴进行核查。关于企业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的判断,如存在税企争议,则由海南省发改委最终决定。

(1)符合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》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的比例达到60% 以上;创投企业属于“鼓励类行业”范围,需向海南省发改委申请备案。
(2)企业需要满足实质性运营条件(生产经营、人员、账务、资产),是否满足条件以主管税务机关上门核查及访谈后的评判为准。
(3)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自行享受15%税收优惠, 税务机关会在年度汇算清缴进行核查。关于企业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的判断,如存在税企争议,则由海南省发改委最终决定。